更新时间: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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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办?
同居期间债务处理要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属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一方为个人需求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对于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生活等。

解决措施和建议:
同居双方在产生债务时应明确用途并保留相关证据。
若产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确定债务性质和承担方式。
案情回顾:
小赵和小薇同居期间,小赵以个人名义向小吴借款5万元。小赵称该借款用于二人共同生活,要求小薇共同偿还。小薇则认为小赵是未经自己同意,独自筹资用于个人经营活动,且经营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此债务应属小赵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偿还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债务处理需区分情况。若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若能证明是一方为个人需求所负债务,则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2、在本案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小赵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5万元借款用于他和小薇的共同生产、生活。若小赵无法证明,该债务应认定为小赵个人债务,由小赵独自偿还。